題主好,劃撥土地補辦出讓是按土地評估價的40%收取土地出讓金的。關于“在交易時是否一定要改變土地性質”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相關條款已有明確規(guī)定。土地登記與分割的“套數”是要對應房產證的。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(1992年3月8日國家土地管理局發(fā)布)第五條未經市、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(xù),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,不得轉讓、出租、抵押土地使用權。第六條符合下列條件的,經市、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,其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、出租、抵押:
(一)土地使用者為公司、企業(yè)、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;
(二)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;
(三)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、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;
(四)依照《條例》和本辦法規(guī)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,向當地市、縣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、出租、抵押所獲*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。第二十六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,區(qū)別土地使用權轉讓、出租、抵押等不同*,按標定地價的一定比例收取,不得低于標定地價的40%。標定地價由所在地市、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照基準地價,按土地使用權轉讓、出租、抵押期限和地塊條件核定。第二十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期滿后,土地使用者再轉讓、出租、抵押土地使用權時,須按本辦法規(guī)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,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,并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(xù)。關于認真貫徹國務院嚴格制止亂占濫用耕地和發(fā)展房地產業(yè)有關文件的通知(1992年12月25日國家土地管理局發(fā)布)(參看全文)財政部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暫行辦法(1992年9月21日)第三條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收入包括:1.土地出讓金各級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將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,按規(guī)定向受讓人收取的土地出讓的全部價款(指土地出讓的交易總額);土地使用期滿,土地使用者需要續(xù)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(xù)期土地出讓價款;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,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、出租、抵押、作價入股和*,按規(guī)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。2.土地*金(或土地增值費)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轉讓(含連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轉讓)給第三者時,就其轉讓土地交易額按規(guī)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;土地使用者將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權出租(含連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)給其他使用者時,就其所獲得的租金收入按規(guī)定比例向財政部門繳納的價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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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件
一、以出讓*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房地產項目轉讓時,應當符合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三十八條規(guī)定的轉讓房地產的條件。要按照出讓合同約定,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,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,這是出讓合同成立的必要條件,也只有出讓合同成立,才允許轉讓;要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*開發(fā),完成一定開發(fā)規(guī)模后才允許轉讓。這里又分為兩種情形,一是屬于房屋建設的,實際投入房屋建設工程的*額應占全部開發(fā)*總額的25%以上;二是屬于成片開發(fā)土地的,應形成工業(yè)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,方可轉讓。上述兩項條件應該同時具備,才能轉讓房地產項目。這樣規(guī)定,其目的在于嚴格限制炒買炒賣地皮,牟取暴利,以保證開發(fā)建設的順利實施。
二、以劃撥*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應符合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三十九條的規(guī)定,其中規(guī)定了以劃撥*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轉讓房地產開發(fā)項目時應具備的條件。對于以劃撥*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項目,要轉讓的前提是應該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。經審查除不允許轉讓外,對準予轉讓的有兩種處理*:種是由受讓方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(xù),并依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,才能進行轉讓;第二種是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(xù)而轉讓房地產,但轉讓方應將轉讓房地產所獲*中的土地*上繳國家或作其他處理。對以劃撥*取得土地使用權的,轉讓房地產時,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,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(xù)。
1、經城市規(guī)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,轉讓的土地用于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》第二十三條規(guī)定的項目,即用于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;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(yè)用地;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項目用地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用地。經濟適用住房采取行政劃撥的*進行,由此看來經濟適用住房項目轉讓后仍用于經濟適用住房的,經有批準權限的人民政府批準,也可以不補辦出讓手續(xù)。
2、私有住宅轉讓后仍用于居住的;
3、按照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有關規(guī)定出售公有住宅的;
4、同一宗土地上部分房屋轉讓而土地使用權不可分割轉讓;
5、轉讓的房地產暫時難以確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用途、年限和其他條件的;
6、依照城市規(guī)劃,土地使用權不宜出讓的;
7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(guī)定暫時無法或不需要采取土地使用權出讓*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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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所有權的過戶和土地使用權的過戶管理部門不是同一個部門,土地使用證沒有下來,不影響房屋產權的過戶辦理,可以先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過戶手續(xù),等到土地使用證辦下來以后再辦理土地使用權的過戶手續(xù)。期望對您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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